机构简介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老年人服务中心是由林校路街道办事处投资建设经大兴区民政局于2011年批准建立的,是一个全方位了解和研究老年人需求,专门服务于银发人群的机构。中心内分为服务区和生活区,生活区接受自理老人,服务区接受半自理完全不自理老人。中心是专业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到养老院养老的专业服务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老年人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占地面积40余亩,建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周围5分钟车程就可到达医保定点医院,20分钟便可到达大兴区人民医院。 共有200张床位,主要服务人群为适合过集体生活的长者(无传染病、精神障碍性疾病)。
院内分为服务区及生活区,服务区配有专业服务人员,专为各类失能、痴呆等长者服务。生活区为长者提供门前小院,可以种植蔬菜及花草。院内备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套间、带厨房间等。每个房间内都配有紧急呼叫装置、电视、空调、热水器,独立卫生间。 院内还设有图书阅览室、书画室、棋牌室、影音室等活动场所,还设有医务室,康复室等康复医疗设施并有专业人员指导。 环境优美,院内有各类果树,鱼塘,耕地,池塘,菜地等田园风光。
的宗旨是为社会分忧,替儿女尽孝。给长者一份幸福,就是给自己一份快乐。 “一分地”认养 新开展一分地认养活动,即可陪伴老人沐浴田园风光也能同时体验农业劳动的快乐与同大自然亲密接触新奇。和果实成熟后采摘时的快乐幸福与自豪,同时还能改善自己的饮食质量。随着农用化学物质源源不断地、大量向农田中输入,造成大量化学物质通过土壤和水在农作物和畜禽体内富集,导致食物污染,最终损害人体健康。现在许多超市,菜市场为了个人利益,出售贴着绿色的标志的假绿色农副产品。真正的绿色食品已慢慢消逝。绿色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能缓解神经和肌肉紧张,减缓易怒,焦虑,性格急躁,高血压发生。多吃绿色食物,还有利于肝脏造血,帮助细胞再生,预防细胞老化,同时,还有利于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如果能够坚持吃绿色食物,则有利于维护肝功能。绿色食物有助于取出肺中的废弃物,清洁肠胃,能为吸烟者的肺细胞提供氧气和养分。
如今社会,追求绿色健康饮食已经是大多数人的梦想。“一分地”属于您自己的耕地。所有的蔬菜,农作物,都是在您的细心呵护下开花结果。让您能够吃上自己的劳动果实。由管理处提供种子、肥料和技术,租地的院民,只要定期来劳动就行。每年秋天,院民们还可以组织劳动成果分享会。现在“一分地”已经成为城里人到农村租地种菜的一种时尚。越来越多的市民走进农田种菜找乐,吃上自家种的蔬菜。 的“一分地”,不光有田地耕种,还有家禽家畜的饲养。鱼塘、鸡舍、鸭舍、猪圈等。 还可以聘请农科院的专家农业大学的技师上门指导,使您在劳动中即得到了锻炼又学习了专业知识,用您的汗水,欢笑换来最大限度的收获。
服务内容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
注:以上关于林校路养老服务中心的价格收费及服务内容以实地洽谈为准!
交通信息
交通信息:乘23、24、844路公交到岳家务站下车,向西步行50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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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指南
一、 坚持进出自愿的原则,住院时间可长可短,不受年月限制。
二、入院人入院时须持有护送人、养老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孤老者应持单位介绍信,有单位或亲友护送,入住人与院方签订入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入住老人须到医院体检后,持体检证明办理入住手续,须携带自换衣服及水杯、茶杯、肥皂、牙膏、牙刷等相关日用品。有传染疾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脑萎缩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入住手续。入院后如果发现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应劝其退院;如已造成后果或损失,有护送人或单位负责。
四、入院人员入住以后,应按协议书约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的变更或调换,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调换时,元丰有权予以适当的调整。
五、在 入住人员患病或重病需转院治疗的,家属或单位接到院方通知后,应及时办理转院手续。如因家属或单位原因延迟转院治疗时间,患者出现意外,其后果由家属或单位负责。
六、入住人员入院后出现重病、自然摔伤或病故等事故,院方只负责及时通知入住人员家属,由入住人员家属前来处置,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入住人员因患心脑血管疾病或其他疾病的后遗症自理能力差,长期卧床的,不可避免的发生皮肤损伤,入住人与家属应配合院方护理人员积极治疗;若入住人员不合作导致褥疮加重的,其责任应由入住人自负。
八、入住人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规、自伤、自杀、自残的情况应由行为人自己负责,院方有权与入住人终止协议,限期出院。
九、入住人外出实行请假制度,外出时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本人或家属签字,经院方负责人批准方可离院。入住人离院后在院外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后果由入住人员及家属负责。
十、 收费方式为上收费制度,即:入住人应在每月初1——5日内向院方交付当月的住院费及其他应付的费用,不得逾期;如30日未交,院方有权终止与入住人的入住协议。
十一、 对入住人离院时结账办法退费按日收费,包括冬季取暖费。伙食费实行包伙活零点制度,按日收费。
十二、入住人员如果需要携带除 已拥有的其他电器设备,须事先经院方同意,方可使用。否则出现意外,院方不负任何责任。所需设备的一切费用由入住人自理,并按月向院方交付电费。
十三、入住人家属或单位的居住地、联系电话发生变化时,以及变更监护人时,需及时通知 ,以便联系。因入住人家属或单位地址不清、电话不明而中断院方与其联系,延迟时间而造成后果的,由入住人家属或单位承担责任。
十四、入住人家属(送养人)或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如改变赡养关系,企业破产等,须及时通知院方,以便重新签订或并更入住协议。
十五、园区内实行流动性服务,入住人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如果在服务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因入住人的违章、违纪或非 原因而出现的意外伤害,其后果由入住人负责。
十六、入住协议终止,入住人离院时,自己的物品应同时带走。入住人病故后的三日内其家属或单位应将其生前物品带走,院方不负责保管。